▼律视在线丨留给孙子一套房,孙子不懂法痛失房产
律 『视』 在 线 主 讲 人丨 姜 德 福 律 师
▼ 案情导读:遗产乃亲情和睦的定时炸弹
“遗嘱”作为公民处分财产的形式,越来越被普通家庭接受,尽管内容往往是以一页或者几页纸表现出来,但往往涉及到巨额财产的转移和重新分配。今天律视在线姜德福律师用一个现实生活中发生在普通家庭的案例再次说明“遗嘱”在设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性。
胡姓老夫妻有三个子女,名下有两套房产,孩子中老大和老二均无房,老三有自己的房产。老大一家三口居住在老人的一套住房里,老二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居住在老人的第二套住房,同时负责照顾老人的生活。
在2009年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准备立下遗嘱:初步想法将第一套也就是老大一家居住的房屋给老大。第二套房产给老二,另外将积攒的存款给老三。
老人将自己的立遗嘱的想法与老大沟通时,老大表示:最好直接将第一套房屋给他自己的儿子继承,儿子已经成年,马上要娶媳妇,名下有房好搞对象,将房产给孙子继承可以减少一次房产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和费用。老人接受了大儿子的意见,便按初步想法起草了遗嘱,一套房子给孙子,一套房给二儿子,储蓄存款给老三。
2013年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就老人遗留的两套房产和储蓄,老大、老二、老三均未提出办理继承。直到2015年老二提出按照遗嘱办理房屋继承时,需要老三签字,与老三产生了分歧。不得已老二通过诉讼将老三告上了法庭:请求要求按照遗嘱继承第二套房产。诉讼过程中因为涉及到两位老人的两套房产都是遗产,都涉及到继承,老大的儿子作为原告参加了诉讼,法院追加了老大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