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丽斌):澳门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立法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制订了第1/CAEAL/2017号指引。该指引及有关问题集于12日上载至立法会选举网页(www.eal.gov.mo)。
选管会称,经过研究及与相关部门讨论后,对竞选宣传、选举开支、投票方式及不遵守具约束力的指引,制订出一系列标准及规范,并通过指引形式予以执行。
竞选宣传方面的指引涉及机动车辆音响宣传;图文宣传品的张贴;设立竞选总部或竞选分部的设施;通过商业广告进行竞选宣传;禁止在投票站内使用流动电话和其他通讯及具影像功能的设备;通过信息工具作出选举不法行为。
该指引还就选举开支的许可及追认,以及投票时须强制使用的印章作出规范。
对于不遵守指引的人员,适用选举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加重违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