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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校园欺凌面面观(4)

2017-04-11 09:54:1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之所以从六年级开始,主要是因为六年级学生基本上是12岁。在加拿大对于违反法律的人,不论年龄大小警方都会予以拘捕,但如何处理有所不同。按照加拿大法律规定,12岁以上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加拿大还有专门的《青少年刑事司法法》(The 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规定对违法青少年有五种处理方法。包括不予指控、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社区服务和刑事指控等。

加拿大皇家骑警提供的关于欺凌的资料显示,有些欺凌行为是触犯刑法的。比如死亡威胁,无论是当面的、网络上的、或是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发出的都包括在内;严重的身体伤害;威胁、骚扰,表现为通过各种方式骚扰、威胁对方,使其感到不安全;或者未经对方同意就散布其亲密图片、裸体或性行为照片等;袭击他人的行为,包括推搡、绊倒、拍打、击打或朝人吐痰等过激行为。以上这些行为都属于刑事犯罪,警方根据调查将决定是否提出刑事指控。2015年3月,加拿大《刑法》添加关于网络犯罪的条款,以保护加拿大人免受网络刑事犯罪的侵害,其中就有涉及网络欺凌行为的条款。

韵宁认为,将欺凌行为和刑事犯罪挂钩,而且有无限的追溯期,增强了对欺凌行为的威慑力。

亲历加拿大小学校园霸凌

中国驻加拿大的一家机构的工作人员王菁,其孩子在加拿大渥太华的一所小学上学期间遭遇到霸凌,致使王菁痛苦不堪,但好在学校最后成功地解决了霸凌问题。以下是记者独家采访王菁的内容,为了保持王菁“原滋原味”的叙述,记者用第一人称记录了她对加拿大霸凌事件及其处理的所见所闻所感,以下为王菁叙述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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