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省沦陷的省份
抗战期间,中国全省沦陷的省份总共有九个。分别是:台湾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热河省、察哈尔省、河北省、山东省和江苏省。
二、 部分沦陷的省份
抗战期间,中国部分沦陷的省份有13个。按照 沦陷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分别是:河南省、山西省、安徵省、浙江省、绥远省、广东省、湖北省、广西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贵州省和云南省。另外,在抗战期间,中国先后共设有6个直辖市,其中有5个先后沦陷。直辖市也划入了部分沦陷的范畴。
1.河南省(98.5%沦陷)
抗战期间,有109个县先后沦陷,只有沈丘县和新蔡县两个县幸免于难。
2.山西省(98.2%沦陷)
抗战期间,有103个县先后沦陷,只有永和县和平顺县两个县免遭日寇占领。
3.安徵省(81.9%沦陷)
抗战期间,有48个县先后沦陷,只有14个县没有沦陷。这14个没有沦陷的县城分别是:庐 江县、泾县、石埭县、旌德县、宁国县、祁门县、岳西县、临泉县、颖上县、黟县、霍邱县、休宁县、歙县和绩溪县。
4.浙江省(78.6%沦陷)
抗战期间,有64个县市先后沦陷,只有12个县没有沦陷。这12个没有沦陷的 县城分别是:於潜县、昌化县、仙居县、磐安县、开化县、淳安县、遂安县、泰顺县、龙泉县、庆元县、云和县和景宁县。
5.绥远省(71%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