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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村霸”必须连根拔起(2)

2017-04-10 14:41:09    红网  参与评论()人

“村霸”不除,民生难安。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对于充分发挥检察功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家族恶实力违法活跃保护村庄调和安稳的定见》,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要加大对“村霸”和家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凌百姓,腐蚀底层政权。“村霸”的本质,说白了,就是不惜利用一切违法违纪手段来维护自身非法利益的集团黑恶势力或者家族黑恶势力,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员干部形象,侵蚀基层政权基础。因此,治理“村霸”必须连根拔起。

很多“村霸”之所以长期存在于党员干部队伍中,很大程度上,既有地方政府想依靠“村霸”治理基层事务的“天真想法”,也有一些政府官员牵扯复杂利益关系网,对黑恶势力持续偏袒和保护。如此一来,“村霸”就能长期逍遥法外、为非作歹,不过,这对巩固基层政权、弘扬正能量、建设法治社会却是极大的威胁。

铲除“村霸”,更要扫除“村霸”背后的保护伞。长远来看,“村霸”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其必然是建立了一定的关系网,或者利益链,不然谁会选一个“村霸”来主政一方?谁又愿意即便被打掉牙齿,也都往肚子里吞?要健全和谐、法制、民主的基层治理机制,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就容不下“村霸”。

文/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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