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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法庭上大胆诉称“没性福” 双方自愿离婚

2012-02-23 09:50:49 广西新闻网

    丈夫因患男性疾病,难以再给正值青春的妻子以爱的抚慰,不堪“无性”婚姻折磨的妻子向法庭提出离婚。昨日,这起离婚案经硚口区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武汉首个婚姻家事法庭庭长赫斌说,每年因夫妻生活不和谐而引发的离婚案,约占总量的两成。

    “性”福梦碎 少妇大胆诉离婚

    现年24岁的女子陈兰(化名),6年前结识了大她5岁的男保安吴亮(化名),吴亮高大帅气,像大哥哥一样呵护着她。18岁的陈兰坠入爱河,吴亮也对娇小可人的她一见倾心,两人很快偷食禁果,陈兰怀下身孕。

    2008年5月,陈兰挺着大肚子和吴亮结婚,同年9月儿子降临人世,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但就在陈兰憧憬幸福生活时,吴亮被诊断患上前列腺炎并男性功能障碍。面对丈夫的这一变故,刚开始陈兰还好言宽慰,陪同四处求医,但丈夫的病久治未愈,且越来越严重。

    陈兰渐渐失去耐心,而丈夫吴亮也开始有意回避夫妻生活,甚至两三个月才勉强跟妻子亲热一次。有时,陈兰下班回家累了,喜欢枕着吴亮的臂弯撒娇,吴亮则像避瘟神一样粗暴地推开她,陈兰很是委屈。

    去年6月的一天,陈兰再次向丈夫示好亲热,心烦意乱的吴亮爆粗口,两人终于大吵起来,最后陈兰被打得鼻青脸肿,6天不能吃饭,打吊针疗伤。伤愈后的陈兰愤然离家,而吴亮也干脆将出租屋退掉,夫妻俩打起冷战,曾经拥有的炽热感情也随风渐逝。

    分居时段,陈兰又结识一名年轻小伙,几经思考后她决定了断与丈夫的无性婚姻。

    今年1月,陈兰向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她在诉状中直言不讳:“吴亮身体不好,有前列腺炎,不能给我性福,连正常人的生活都达不到……”

    2月8日,此案开庭。吴亮在法庭上也显得坦然:“她写的都是事实,我身体不好,身体不能满足她作为女性的需求。”

    该案经主审法官胡爱忠调解,最终由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吴二人离婚,婚生子由陈兰负责抚养,吴亮从2012年3月起每月支付婚生子抚养费3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法官称:两成离婚案与性福相关

    24岁的女子陈兰,大胆付诸行动解除无性婚姻。据悉,她是直接将“性福”写进离婚诉状中的武汉第一人,而在此前大多数离婚当事人写的是“夫妻生活不和谐”,或干脆以性格不合笼统概之。

    昨日,武汉首个婚姻家事法庭——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庭长赫斌介绍,该法庭每年受理400余件离婚案,而其中与性生活不和谐有关的案件约占两成。提出上述理由者,大多是中青年人群,他们追求婚姻实质要件之一的性,越来越显得大胆、直露。赫斌感慨,“社会发展,夫妻追求性福再不像过去那样显得羞答答”。

    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武汉大学心理学教授戴正清指出,夫妻追求“性福”既是一种观念的变化,也是社会的进步。人们不再生活在压抑中,而是追求人性的释放和满足,使婚姻向更文明和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关国祥 苏仁 实习生李珍

(责任编辑:c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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