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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通过“全美最严”网络隐私保护法 硅谷企业表质疑

2018-06-30 07:06: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长杰里·布朗28日签署一项法案,加大消费者对个人数据的处置权,堪称全美各州最严网络隐私保护法规。加州“硅谷”一些信息技术企业反对这项法案。

【领先】

这项《2018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属于加州民法新的组成部分,26日在加州议会两院通过,28日由布朗签署,定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依据法案,如果企业掌握达到或超过5万名消费者的数据,消费者有权知道企业收集哪些个人数据、收集数据的目的、哪一类第三方获得这些数据;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删除这些数据,或是拒绝企业把自己的数据出售给第三方;企业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折扣,以换取他们对企业出售这些数据的许可。

法案的发起人之一、民主党籍州参议员鲍勃·赫茨伯格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赞法案“不仅是加州、也是全美国人民迈出的一大步”,“将在全国产生示范效应”。

明茨-莱文律师事务所的网络安全法务专家辛西娅·拉罗斯说,让企业在加州和其他地区分别运营两套隐私保护方案不切实际,所以,法案生效后,不止加州,其他地区的网络用户可能同样受益。

【反对】

美联社分析,这项法案与5月25日在欧洲联盟各成员国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内容和目的类似。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网站认为,欧盟新规是全世界最严厉的一部数据隐私保护法,加州法案则是全美最严。

互联网社交和商业领域大企业是法案约束的主要目标。脸书、优步等技术企业曾发生用户数据泄露事件,公众要求加强立法的意愿日渐强烈。

众多企业或行业组织第一时间表达对法案的质疑。谷歌高级副总裁斯里达尔·拉马斯瓦米26日说,法案的一些条款“难以理解”,需要周到考量,才能平衡用户隐私和合法商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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