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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

2018-06-28 16:26:05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持续减少限制措施。逐步降低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门槛,按期取消服务领域的地域和数量限制,不断扩大允许外资从事服务领域的业务范围。其中,在快递、银行、财产保险等54个服务分部门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在计算机、环境等23个分部门允许外资控股,在电信、铁路运输、旅游等80个分部门给予外资国民待遇。2010年,中国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额首次超过制造业,2017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额占比达到73%。

(四)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的主动作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中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不仅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中国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依法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多个国家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构建起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近年来,修订《商标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完善了商业秘密的保护,同时明确市场混淆行为,引入标识的概念,拓宽对标识的保护范围。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修订。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主导作用,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南京、苏州、武汉、西安等15个中级法院内设立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针对重点违法领域,开展专利“护航”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出版物版权“扫黄打非”和“秋风”行动、打击侵权假冒的“网剑行动”“质检利剑”打假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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