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国际新闻 > 正文

新市场新需要 韩国要为超紧凑型汽车增设类别

2018-04-09 06:50:2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韩国政府8日宣布,将为超紧凑型汽车单独设立新类别并出台多种措施,鼓励生产超紧凑型汽车。

韩联社报道,韩国目前依据车辆大小和发动机排量把汽车划分为4类,分别是城市型(迷你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其中,城市型汽车发动机排量不高于1000毫升,车辆最大尺寸为长3.6米、宽1.6米、高2米。

按现有分类,超紧凑型汽车属于城市型汽车。然而,汽车行业观察人士认为,这一分类不适用于超紧凑型汽车。因为这类汽车比大多数城市型汽车小得多,无法让两人并排就座。

韩国政府计划在城市型汽车类别下增设超紧凑型汽车子类别,将发动机排量不高于250毫升或功率不高于15千瓦且总重不超过600公斤的汽车划入此列。超紧凑型汽车的长度和高度可与城市型汽车相同,但宽度须低于1.5米,且最高时速不超过80公里。

韩国国土交通部正对超紧凑型汽车作安全评估。这类汽车可搭载一至两人或货物。货车版超紧凑型汽车总重不超过750公斤,最少可载重100公斤。

韩国国土交通部正在修改汽车管理相关法案,将于5月15日预告重要修改。

一名韩国政府官员说:“全部行政程序一旦完成,汽车制造商可正式开始生产超紧凑型汽车,进军新市场。”这名官员说,韩国政府计划针对这一车型出台多种鼓励措施,例如优惠税率以及较低保险费、停车费和通行费等。

这名官员还说,出于安全考虑,将禁止超紧凑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会在数月内修改相关道路通行规则。(海洋)【新华社微特稿】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