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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朴李新案情 二审三反转

2018-02-07 15:30:5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新闻分析:朴李新案情 二审三反转

新华社记者杜白羽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5日对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向朴槿惠行贿案作出二审判决,将一审判决5年监禁的监禁期缩短至2年零6个月,并缓期4年执行。

李在镕是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涉案剧情中的关键人物之一。既然行贿者李在镕被“宽待”,受贿者朴槿惠是否也会连带受益?答案不仅是否定的,而且判决连锁产生了三个剧情的反转。

从监禁到缓刑

在被收监353天后,被称作三星“皇太子”的李在镕走出看守所。这是剧情的第一个反转。韩国舆论认为,这一反转不仅归因于三星集团强大的资本力量以及三星超一流的律师团队,更反映着韩国司法根深蒂固的“套路”。

去年2月17日,李在镕因涉嫌向朴槿惠行贿以谋取三星集团继承权而被收监调查。去年8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李在镕5年监禁,李在镕方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本月5日,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中的大部分罪名。李在镕的罪状从一审的“五宗罪”,减至一项,即以赞助马术训练为名向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顺实之女郑某行贿。但二审判决不认定李在镕向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行贿、非法向境外转移财产,量刑因而大幅减轻。

韩国媒体认为,二审结果再次体现了韩国司法对财阀网开一面的“潜规则”。在韩国司法界流传一种不成文的“三五定律”传统,即二审推翻一审,并将被告财阀以“判三年、缓五年”的方式释放。既有案例证明,在这一“潜规则”下重获自由的“大人物”一般最终会获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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