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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欧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对中国不公平也不合理——访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黄育川

2017-12-12 20:00:2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华盛顿12月11日电  专访:欧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对中国不公平也不合理——访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黄育川

新华社记者 高攀 江宇娟

美国智库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前世界银行中国业务局局长黄育川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美国和欧盟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继续采用“替代国”价格、对华产品裁定过高反倾销税率的做法对中国不公平,也不合理。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在对华反倾销中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1日失效,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均应在该日期之后,在对华反倾销调查和裁决中弃用“替代国”做法。然而,美国、欧盟时隔一年后仍然拒绝履行这一承诺,将“替代国”做法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挂钩,刻意混淆视听。

对此,黄育川表示,这项争论的关键并不在于“中国是否为市场经济”,而是欧美国家如何采用合适的方法裁定,中国出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公允的市场价格在欧美市场进行“倾销”。

他认为,按照欧美国家现行做法,采纳毫不相关的“第三国”成本价格对中国并不公平。世贸组织应就如何通过成本价格比较来判断一国产品是否倾销展开更多讨论,出台更加清晰和公平的指导规则。

黄育川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和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逐渐发展成为亚洲区域生产共享网络的中心:许多零部件在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国家生产,然后运送到中国组装为成品,再出口到美国、欧盟等西方国家。

他认为,许多商品在中国生产成本较低并不是因为“中国市场扭曲或者中国不是市场经济”,而是中国制造工厂和劳动力资源充足、竞争激烈、生产高效的结果,因此对比其他国家成本得出中国产品以较低价格“倾销”的结论并不正确。

黄育川表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不同于西方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也不同于完全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模式,美国套用“非黑即白”的思维和所谓的国内法将中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是不适当的。他指出,中国经济如今已变得更加市场化,市场力量在引导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私营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更加主导的地位,多数国内价格也是市场驱动的结果。

关键词:反倾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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