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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

2017-11-05 20:10:57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最近更新时间:2017年2月)

  【成立日期】 1967年8月8日

【目 标】《东盟宪章》确定的目标主要包括:(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并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五)建立一个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律,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十)通过加强教育、终生学习以及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意识

【成 员】 10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总面积约448万平方公里,人口6.28亿。

【主要负责人】东盟峰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负责召集。现任主席国为菲律宾,2017年1月接任。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峰会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黎良明(Le Luong Minh,越南前副外长)于2013年1月接任东盟秘书长,任期至2017年底。

【总 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70A J1.Sisingamangaraja,Jakarta 12110,Indonesia)。网址:http://www.asean.org/ 。

【出版物】 东盟拥有众多定期或不定期发行的出版物,如《东盟年度报告》、《东盟安全展望报告》、《东盟商务通讯》等。

【组织机构】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根据该宪章,东盟调整了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一)东盟峰会: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东盟轮值主席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四)东盟领域部长机制: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监督落实。(六)常驻东盟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与东盟秘书处和东盟领域部长机制进行协调。(七)东盟国家秘书处:是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和信息汇总中心。(八)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九)东盟基金会:与东盟相关机构合作,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十)东盟附属机构: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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