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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嫌犯被追加绑架致死罪 家人:希望带她回家

章莹颖案嫌犯被追加绑架致死罪 家人:希望带她回家
2017-10-05 11:26:52 中国青年网

当地时间10月3日,美国联邦检查院办公室宣布大陪审团对章莹颖绑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提出追加起诉,新的罪名是绑架致死罪。

章莹颖案援助律师王志东今晨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大陪审团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项起诉罪名(绑架致死罪)大陪审团指控:被告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于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香槟郡,故意非法挟持、禁锢、诱骗、绑架、劫持章莹颖以满足其个人利益和目的,最终导致章莹颖死亡。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使用了可以跨州的两种工具:一台摩托诺拉手机和一辆土星牌轿车。

  除了绑架罪还被控伪证罪 曾使用残忍手段虐待受害者

起诉书还提到,28岁的克里斯滕森被控一项绑架导致死亡罪名和两项今年6月向联调局调查人员作伪证罪名。此前,克里斯滕森只被指控犯有绑架罪。新起诉的伪证罪名是因为克里斯滕森在接受FBI讯问时,6月9日称案发时自己待在公寓内玩游戏。但在第二次讯问时,克里斯滕森改口,称自己搭载过一个“亚洲女性”。

克里斯滕森的审判日期定在2018年2月27日。如果克里斯滕森做伪证的罪名成立,每项罪名将最高获刑5年。

对于追加起诉第一项罪名,在起诉书中显示,克里斯滕森在犯罪时已满18周岁;故意杀害章莹颖;故意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导致章莹颖死亡;故意使用致命武力伤害受害人,此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死亡;故意使用暴力,并清楚此暴力极可能导致死亡,使用此种暴力属完全无视受害人生命危险而直接导致其死亡。

对于追加起诉第一项罪名的补充中还写道:章莹颖在被绑架过程中死亡;克里斯滕森使用令人发指的残忍手段虐待受害者;克里斯滕森有预谋地实施其犯罪行为并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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