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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最高法院判处前总理英拉五年监禁

2017-09-27 19:56:5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曼谷9月27日电(记者 杨舟 汪瑾)泰国最高法院27日在被告前总理英拉不在场的情况下,宣判她涉及的大米收购案。法院认定英拉渎职、纵容腐败等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五年有期徒刑,且没有缓刑。

大米收购案的宣判从当地时间27日上午11时持续至下午3时,大法官介绍了案件的过程、原告与被告的立场及法院的判定。法院认为,英拉当年在推行大米收购政策中,作为总理未能认真对待从收购、储存、加工到销售的各个程序存在的腐败,更纵容前商业部长汶颂等官员在大米销售中以权谋私,因此原告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指控的罪名成立。

  资料图片:8月1日,在位于曼谷的泰国最高法院前,泰国前总理英拉(中)与媒体交流。

根据泰国现行宪法,最高法院对政治人物涉及的刑事案件进行判决后,被告不服还可以在30天内向最高法院相关单位上诉。英拉的律师诺拉维在现场回应称目前还需继续研究。

当天英拉及为泰党支持者来现场的比以往少。来自曼谷以北暖武里府的差銮蓬对记者说,这个判决不公平,让政治家无法再提出惠民政策,她表示自己依旧支持为泰党。

大米收购项目是英拉2011年8月上台之初开始实施的一项政策。2014年起,这一以高于市场价格向农民收购大米的政策被批评导致国家财政亏空及大量腐败。2014年5月,泰国宪法法院以滥用职权、违反宪法为由,解除英拉总理职务。不久,泰国军方发动政变,彻底推翻英拉政府。

2015年2月,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向最高法院提起针对英拉的诉讼,指控她任总理期间推动的大米收购项目违反刑法和反贪污法,造成财政亏空及大量腐败。

这一案件原定的宣判日期为8月25日,但当天本该出席的英拉以身体不适为由通过律师宣布不出庭,目前行踪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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