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国际新闻 > 正文

第72届联合国大会中方立场文件

2017-08-30 09:50:34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九、军控、裁军和防扩散

(一)核问题

中方一贯主张并积极倡导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坚定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承诺。

中方主张以实现普遍安全为根本目标,维护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简称裁谈会)等现有多边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坚持协商一致原则,并确保各国的平等、广泛参与。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战后国际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军控与防扩散体系的基石,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方希望各方共同维护和加强条约的权威性、普遍性和有效性,平衡推进核不扩散、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从而进一步将核领域全球治理推向深入。中方呼吁尚未加入条约的国家应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

中方是最早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国家之一,一贯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宗旨和目标,恪守暂停核试验的承诺,并以建设性和务实态度,全面参与条约组织筹委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国内履约准备。中方愿与各方一道努力,继续推进条约机制建设,为条约早日生效作出贡献。

中方坚定主张,裁谈会是谈判“禁产条约”的唯一适当场所。中方支持裁谈会协商一致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以便据此开展实质性工作,包括根据“香农报告”(CD/1299)及其所载授权,谈判一项非歧视的、多边的、可国际有效核查的“禁产条约”。

中方一贯尊重和支持有关国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或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已签署并批准所有开放签署的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

中方重视核安全问题,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国际核安全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并积极参与了全部四届核安全峰会。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倡导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并在2016年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就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促进国际核安全合作提出系列主张和倡议。中方将以此为指引,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加强全球核安全作出贡献。

核能的开发利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中方支持国际社会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核能安全,积极推进相关国际合作,促进核能事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