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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剥夺恐袭者国籍 为何被骂违反国际法

2017-08-08 07:10:0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以色列法庭6日作出剥夺一名巴勒斯坦裔“独狼”袭击者以色列国籍的裁决。这是以色列建国以来第一次剥夺公民国籍,此举马上遭致人权组织批评,因为被告从此成了“国际黑户”。

以色列海法地方法院决定剥夺巴勒斯坦裔公民阿拉·拉伊德·艾哈迈德·扎尤德的以色列国籍,10月起生效。扎尤德于2015年10月在海法驾车撞倒一名以色列士兵,随后下车持刀刺伤3名路人,去年6月被控4项谋杀未遂罪,获刑25年监禁。

据以色列时报网站报道,法官在判决书中说:“我们不能允许一个以色列公民去损害其他以色列公民的生命与尊严,谁这么做了,就是自绝于这个国家的社会大众。”法官希望这一判决能震慑潜在袭击者。

剥夺扎尤德国籍是以内政部长阿里耶·德里提出的要求。此后,扎尤德在服刑期间仅拥有“临时身份”,刑满后,将由内政部长决定是否延长其临时身份有效期。

“人权观察”组织巴以事务主任奥马尔·沙基尔在“推特”上指出:“以色列法庭今日首次做出剥夺公民国籍决定,巴勒斯坦裔阿拉·扎尤德从此变成一个无国籍人,这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保护巴勒斯坦人法律权益组织“阿达拉”称,海法法庭的决定开了“危险先例”,因为以方剥夺扎尤德国籍的同时,并未提供一个“可替代的公民身份”,这与国际人权法要求相悖。阿达拉还质疑,以方这种史无前例的做法背后隐含种族歧视动机,因为“犹太裔公民即使犯下严重罪行,也从未被剥夺以色列国籍”。

无国籍人不享受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国际法规定应尽量减少无国籍人,各国一般不会主动剥夺单一国籍者的国籍。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家近年修订法律,允许对犯下恐怖主义、叛国等严重罪行的公民剥夺本国国籍,但仅适用于拥有双重国籍之人。(沈敏)【新华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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