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中菲两国同意就南海问题建立双边定期磋商机制(1)

2016-10-22 08:25:04  中国军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中菲两国同意就南海问题建立双边定期磋商机制

中国军网北京10月22日 电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10月18日至21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中菲两国10月21日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同意进一步丰富建立于相互尊重、真诚、平等和互惠互利原则基础上的双边关系,同意恢复两国外交磋商、领事磋商、经贸联委会、防务安全磋商、农业联委会、科技联委会及其他双边对话机制。

就防务与安全领域合作,中菲联合声明说,双方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将在包括信息交流、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以共同防范和应对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威胁。双方同意两军关系是两国关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增进互信,双方同意执行好《中菲防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在人道主义援助、减灾、维和领域的交流合作。双方认识到共同行动打击跨国犯罪的必要性,两国相关部门将根据共同认可的安排,加强在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计算机犯罪、毒品贩卖、人口贩卖、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等跨国犯罪方面的交流合作。为加大禁毒行动力度,双方同意建立专案侦办和情报搜集领域的联合行动机制。菲方感谢中方在人员培训和捐赠毒品查缉检验设备等方面向菲禁毒工作提供援助。双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加强两国海警部门间合作,应对南海人道主义、环境问题和海上紧急事件,如海上人员、财产安全问题和维护保护海洋环境等。双方同意在紧急援助和救灾领域开展合作。

杜特尔特访华期间,中菲双方就涉及南海的问题交换了看法。联合公报说,双方重申争议问题不是中菲双边关系的全部。双方就以适当方式处理南海争议的重要性交换了意见。双方重申维护及促进和平稳定、在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根据包括《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

联合公报说,中菲双方回顾了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2016年7月25日于老挝万象通过的中国东盟外长关于全面有效落实《宣言》的声明。双方承诺全面、有效落实《宣言》,愿共同努力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联合公报说,中菲双方同意继续商谈建立信任措施,提升互信和信心,并承诺在南海采取行动方面保持自我克制,以免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鉴此,在作为其它机制的补充、不损及其他机制基础上,建立一个双边磋商机制是有益的,双方可就涉及南海的各自当前及其他关切进行定期磋商。双方同意探讨在其他领域开展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2016年10月21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罗德里戈·罗亚·杜特尔特于2016年10月18日至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二、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杜特尔特总统在亲切友好气氛中进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与杜特尔特总统举行了会见。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与杜特尔特总统共同出席了中菲经贸合作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三、双方认为,中菲人民之间传统友谊历史悠久。双方同意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至关重要,将共同致力于巩固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

12全文  2下一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