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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有效责任旅游投诉全部针对旅行社

2016-07-26 03:10:24  合肥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市旅游局近日公布了今年二季度旅游投诉情况:二季度市旅游质量监督投诉中心共接到旅游投诉109起、受理65起,有效责任投诉7起。记者了解到,7起有效责任投诉中,全部针对旅行社。目前,除1起正在协调处理中,其余均已处理结案,共挽回经济损失85617元。

旅游投诉要留好证据

在一个旅游投诉中,一游客投诉称其今年4月21日参加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组织的新马泰游时,在泰国被地接导游强制消费,“不参加自费项目不给门卡入住,导致其在酒店大堂坐了4个小时。”

虽然目前该投诉经旅游局工作人员调解已经处理,该游客的诉求也获得解决,但旅游局人员表示该游客没有在其说的违规行为发生时立即举报,而是等到回国后才投诉,而且没有留存视频等事发时的证据,导致很难处理。

因此,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中遇到旅行社违背游客意愿的情况,如强迫购物强迫消费等,要及时向旅游等部门反映,并通过拍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此外在报团时,不能片面追求低价,避免“零负团费”线路。

错过集合时间被丢下

一名老年游客称其在今年4月29日跟随安徽百事通国际旅行社前往韩国旅游,在第二天导游安排游客到一家商场购物,他与2名老人在商场排队上卫生间后,到指定地点却找不到导游和客车。由于他手机未开通国际漫游,电话也联系不上导游。等了一个多小时后,实在无奈只得找了一辆韩国出租车,并通过114电话服务总台寻求翻译帮助后,才联系上了导游,原来导游和客车早已离开商场。

在接到了投诉后,市旅游局调查发现,当时导游在下车前给所有游客约定了集合时间,但是3位老人过了约定时间很久仍未到,而且老人们手机也没有开通漫游业务,导游无法联系上。再加上车上其他游客等时颇久纷纷有意见,导游就带着余下游客乘坐旅游大巴前往了下一个景点。

接到该投诉后,市旅游局批评教育旅行社,要求他们向3位老人道歉,并支付他们乘坐韩国出租车花费的2万韩元。旅游局同时提醒,游客在跟团时遵守集合时间、地点等重要通知,及时按时抵达集合地点,以防掉队。

(记者王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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