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福特能够获释,一是因为获得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无辜诊所”以及西北大学青少年误判中心的帮助,二是检察官法令当地警方重新调查案件,发现当年警方在案件的调查和录口供上有过失,桑福特当年迫于警方审讯压力才认罪。
通常来说,当一名嫌犯承认犯罪,尤其是认下杀害多人这样的重罪,定罪是必然的,因为没理由会有人会在这方面撒谎。
“人人都假定认罪口供是黄金标准。”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心理学教授索尔·卡辛分析。
卡辛拿出了他在《警方诱导口供:风险因素和建议》一文中引用过的统计并指出,在被宣判有罪后因DNA证据被免罪的案件中,15%~20%的嫌疑人都认罪了,这意味着近五分一的认罪口供都是错的。
专家分析
反映美国司法制度已“崩溃”
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无辜诊所”主任大卫·莫兰指出,桑福特的9年冤狱充分反映出美国司法制度已“完全崩溃”。
莫兰进一步指出,桑福特案使得认罪口供(尤其是儿童给出的)的不可靠性暴露于聚光灯下。他愤慨地说:“一个14岁的孩子在长达两天的审讯中在没有律师或家长陪同的情况下,被迫承认了他没有犯过的罪行,他的口供是没什么意义的,是错得离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