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株洲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党支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水强、支部委员、社区主任黄志能、支部委员包罗根、居委会委员黄冬元、谭峥雨5人,以虚报社区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50000元,用于发放过年补助,其中周水强、黄志能各分得12000元,包罗根分得10000元,黄冬元、谭峥雨各分得8000元。天元区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周水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志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给予包罗根、黄冬元、谭峥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群丰镇党委委员(合花社区办点领导)郭罗先、镇财政所会计杨娟、出纳杨红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镇党委书记(时任镇长)刘剑、财政所所长包永忠提醒谈话处理。
2、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皮黎明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7年2月22日上午,皮黎明到其管理对象振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调研,中餐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饮酒。在处于醉酒状态的情况下,参加下午该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并在会场胡言乱语、严重失态,造成不良影响。攸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皮黎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醴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兼)、农业局副局长乔德良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经查,乔德良于2016年3月初向组织报告于3月14日为其儿子儿媳举办婚宴20桌,但其实际于3月13日中餐操办了8桌、晚餐操办了5桌,14日中餐又操办了22桌,在此期间,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3万元。株洲市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乔德良行政警告处分。
4、荷塘区金山街道新市村党支部委员袁新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经查,2016年10月,袁新村隐瞒其女儿女婿即将自行举办婚礼和婚宴的情况,向组织报告要为其女儿女婿举办“回门宴”。在未得到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批准的情况下,于2017年1月16日操办酒宴50桌,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37400元。荷塘区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袁新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