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总统朴槿惠身陷“闺蜜门”事件,其民意支持率不断创造韩国宪政史上的新低。截至12月3日,韩国民众已经连续举行了六轮大规模“反朴”集会。笔者也亲历了韩国民众的示威,亲眼目睹了大批民众涌向光华门广场的场景。其中,有一个镜头印象颇为深刻:在某个街口,数万人的游行队伍有秩序地行进着,男女老少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株点燃的蜡烛,如流动的潮水一般让人感到澎湃与震撼。
韩国社会对公众人物存在相对“零容忍”
此前曾听到过国内的声音,对韩国民众如此剧烈、如此大规模,并且是持续性的抗争行动多少感到一丝困惑。或许言下之意是在暗示中国社会大概会表现得稍稍“宽容”一些。当然,这里讨论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对与错,而是在探讨韩国民众集体讨伐式的舆论造势行动缘何如此统一而迅猛。
笔者在韩国已经生活了快13年。而根据笔者的体会,其实在韩国社会并不存在绝对的“零容忍”。客观地讲,道德与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仍存在于韩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东方社会的传统意识、思想习俗、行为方式等要素,如中国人也都熟知的人情世故等,在韩国的各种社会现象中也是或隐或现地存在的。
但是让人感到些许惊诧的是,每当公众人物出现了重大言行错误直至触犯法律时,全社会的快速应对以及“集体讨伐”似乎是在表达着韩国人对公众人物犯错的“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涉及政治人物,对演艺人士的“零容忍”似乎更为明显,比如逃避兵役的艺人刘承俊下跪道歉也无法解除对他的入境禁令,比如男星李秉宪被韩国女子团体“GLAM”成员金多喜与模特李智妍用手机拍下不雅视频,尽管两位女星因勒索李秉宪被判刑,李秉宪也多次道歉,但韩国国内对他仍是骂声不绝。
“Wu Li”下的集体主义驱使人们走上街头
这是为何呢?是韩国的民族特性使然?还是因为韩国民众有着统一的“自觉”意识?还是因为民主法治的概念早已深入民心,犯错即追责成为一条不可违背的社会底线?
也许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结合笔者在韩国工作及生活的体会,以下几点也许可以帮助读者考察韩国社会中时而出现的“零容忍”现象。
首先是集体主义的心理驱动作用。有关韩国人“集体主义”表现的话题笔者几乎是无数次地听到,不论是在学术讨论还是文化交流活动中。这次似乎又离不开这个话题。当我问到韩国为何对公众人物“零容忍”时,一位韩国友人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那肯定是因为集体主义的习惯和思维方式吧。的确,平日在韩国可以无数次听到“我们”这样的限定词,韩文读音为“Wu Li”。比如:“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洞”(韩国的基层行政区划一级称为“洞”)、“我们公司”等太多的以“我们”为限定语的词。这不是说中国或别的国家就没有或很少用这样的限定词,而是韩国整个社会上上下下用“我们”这个词语来表明共同身份和坚定意志的情况实在是太多、太频繁了。于是,我们似乎的确是有理由相信,在公众人物出现不端行为时,一种集体主义的心态或许多少让很多韩国人认为他们心理上不能容忍某些少数人的言行玷污、损害他们心中的集体形象和群体利益。
另外,在危机爆发初期,司法系统相对快速的反应能力加上媒体所拥有的深入调查和宣传能力,二者的结合似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意的走向,并且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营造出一种“国民已经无法容忍”的社会氛围,从而让其他能够干扰民意走向的因素如政治干预、暗箱操作等或是来不及反应,或是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而选择退却。当然,事情没有绝对。其实数年前就已有媒体悄悄开启了对和此次“闺蜜门”丑闻相关的事件的调查,但在起初的阶段就被政治手段暂时按压,因而没有来得及在社会上造成广泛的影响。而此次丑闻的爆发,除了媒体的围追堵截、深度挖掘之外,还特别有检察机关的强力介入。由此可见,在韩国,凡涉及重大及突发事件时,“媒体+司法”的高效组合就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较为一致的民意态度,因为毕竟在民众心中,“法”是要高于“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