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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立法禁用歧视词“东方人” 称是种族主义代名词

2016-05-23 07:59:18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环球时报驻美国特约记者陈欣】美国总统奥巴马20日签署一项法律,禁止在联邦法律用词中出现带有侮辱色彩的“Oriental”(东方人)一词,并用“AsianAmerican”(亚裔)取而代之。美国《国会山》网站21日报道称,该法案也将“黑人”(Negro)一词改成“非洲裔美国人”(AfricanAmerican);将“印第安人”(Indian)称为“美国原住民”(NativeAmerican)。

“‘东方人’是一个贬义词,并且是很陈腐的词。”英国《独立报》22日引述法案提出者、美华裔国会众议员孟昭文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这项立法的推进将很快促使联邦政府最终停止使用该词汇,我为此欢欣鼓舞,感谢奥巴马总统签署法案,删除这个腐朽的词汇”。《旧金山纪事报》专栏作家杰夫·杨对美国国家公共电台表示,“‘东方人’是一个让人感到沉重的词汇,每当听到它,你就会感到被别人打了一下头,充满愤怒。这个词汇充满着文化包袱和政治暗示,是种族主义的代名词,把东方人标签化”。

孟昭文此前表示,“Oriental”字眼不应该出现在联邦法律中,许多美国人也许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词带有贬义。去年底,孟昭文在做常规立法研究时发现,在美国法典第42篇两条涵盖公共卫生、社会福利与公民权利的联邦法律中,出现“Oriental”字样。孟昭文因此提出法案,将“Oriental”字眼在联邦法律中删除。这一取得两党共识的提案,同时获得包括亚太裔党团委员会(CAPAC)全部51位成员在内的75位国会议员共同连署。

“美国在线”网站21日评论说,美国国会两党虽然在很多事情上不对眼,但有一件事情是有共识的:歧视性的字眼不能出现在联邦法律中。不过,美国《外交政策》杂志提醒,以一种殖民主义和居高临下的视角看待中国和汉语的东方主义如今依然存在。不管事实是怎样,东方主义仍旧“高昂着丑陋的头”。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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