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三点,众多来自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生来到事发地点举行悼念活动。悼念活动由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生自发举行。(美国《侨报》/李帜一摄)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事发于2016年1月16日美国亚利桑那州坦佩市(Tempe Arizona)的中国留学生江玥驾车被追尾而后惨遭枪杀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戴维斯(Holly Davis)在过堂中表示,针对被指控的一级谋杀罪名表示不认罪。
当地时间4月12日,根据马里科帕县(Maricopa County)检察官办公室公共信息员Cobb Jerry表示,辩方律师已经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多给辩方律师一些时间以准备充足证据对大陪审团的控诉进行反驳。Cobb表示,通常来讲对大陪审团提出反驳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并不常见,尤其对于这类情形相对恶劣的案件。辩方选择对大陪审团意见提出反驳的情形少之又少,因为试图通过这种做法改变最终结果的希望是十分渺茫的。不过,辩方律师希望通过各种方式为他的辩护人争取最好的结果也是很正常的。
Cobb还表示,通常来说,在辩方向法院提出“延长准备、搜集证据时间”以反驳大陪审团的书面申请文件后,会进一步搜集证据、资料和相关法律文件,用以告之大陪审团成员:他们在做出控诉决定的过程中,有遗漏的证据,对证词有错误的理解或是对某些法律条款使用不当。
不过,针对这起案件,Cobb个人表示,他以及本案法官均认为辩方这样的请求是基本无济于事的,毕竟这不同于一般的交通事故,比方说一司机被交警拦下,检查之后发现车中有药物存在,因此警方指控他有服药驾车的违法情节,司机可以通过进行一系列检验来反驳交警给的控诉。Cobb说:“然而在这种案例中,凶嫌戴维斯开枪打死留学生江玥事实如铁证,很难想象辩方能够通过怎样的证据证明戴维斯从根本上没有犯罪,并说服大陪审团?我想是几乎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