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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务省对两罪犯处死刑 法相称死刑不该被废

2015-12-18 14:52:06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朝日新闻》12月18日报道,日本法务省今日对2人执行了死刑,其中1人是在裁判员裁判中被判决死刑的。这是自2009年5月裁判员制度实施以来首次由市民对罪犯处以死刑的案例。死刑的执行自今年6月以来时隔已有半年之久,且此次为自去年12月第3次安倍组阁以来的第2次,自12年12月自民党执掌政权以来的第8次,已共有14人被执行死刑。

据法务省称,此次被执行死刑的其中1人为津田寿美年,其于2009年5月30日在川崎市幸区的自家中将房东等3人用菜刀杀害,并于2011年6月被横滨地裁的裁判员判处死刑。虽然其律师曾做过控诉,但同年7月其本人撤诉,因此当时在未经过最高裁判所裁判的情况下仅以当地裁判官的判决处以死刑,其死刑在东京关押所被实施。

另外一罪犯若林幸一曾于2006年7月19日非法潜入位于岩手县洋野町某公司女职员的家中,杀害了该女性及其次女,并偷盗2.2万日元后将2人的遗体丢弃至町内的山林中。其以偷盗杀人及遗弃尸体罪于2012年1月被判处死刑,并在仙台关押支所被实施。

据法务省称,截止到18日除去已被执行死刑的2人,尚有127个死刑犯(其中包括在二次审判时被释放的袴田严)。

据悉,此次死刑的执行对于今年10月刚刚上任的日本法相岩城光英是首次。执行后岩城光英面对记者说道“这对于被害者及其家属而言无疑是十分悔恨的事情,因此我们裁判所也是经过认真审理才判定罪犯死刑的。在经过谨慎探讨的基础上,我作为法相对其作出死刑的判决。”岩城光英上任时曾指出“我认为我们应尊重裁判所的判断,依据法律谨慎且严正地进行审判”,其对死刑的执行持肯定意见。对于死刑制度其认为“大多数公民认为对恶劣且凶恶的犯罪行为应执行死刑,因此我认为不应该废除死刑。”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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