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记者王欢】日本众参两院围绕安保相关法案的审议总计已超过200小时。然而,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必要条件仍然模糊不清,是否符合《宪法》也存在疑问。尽管主要论点尚存在诸多课题,但日本执政党却执意表决通过了该法案。
集体自卫权
日本共同社9月17日文章称,日本政府关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事例可分为两大类:(1)朝鲜半岛“有事”时出动自卫队护卫美国舰船;(2)在中东霍尔木兹海峡进行扫雷。然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等在质询时的回答摇摆不定,未能明确在何种情况下行使集体自卫权。
自2014年以来,安倍将护卫运送从朝鲜半岛撤出的日侨的美军舰船作为行使集体自卫权的例子。然而他在审议中表示,没有日侨搭乘也可以行使。防相中谷元表示,除了对针对日本的导弹执行警戒任务的美国宙斯盾舰以外,防护对象可扩大到美军整个防卫力量。“有限行使”这一政府所解释的集体自卫权的行使范围有可能无限扩大。
围绕在中东霍尔木兹海峡的扫雷活动,安倍谈及了伊朗铺设水雷的可能性。后来他又改口称“没有设想某个特定的国家”,这引发了外界对发生该事态是否具有现实性的疑问。
关于法案是否符合宪法,在众院审议初期就有宪法学者指出法案违宪。前内阁法制局长官和前最高法院院长等也纷纷提出批评,政府以安保环境发生变化为由改变宪法解释的做法未能获得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