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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曾说过哪些话?

2014-07-29 21:18:2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那么,此前的公开报道周永康说过哪些话?

      2003年2月11日

    周永康:老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特别是我们公安战线的很多老同志,是出生入死过来的,尊重他们就是尊重历史。人都要老的,每个人都不例外。望除了节日看望关心外,平时也要多多关照,对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要拖。

      2004年5月27日

    周永康:经济犯罪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破坏经济秩序,危及经济安全,诱发腐败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2010年5月20日

    周永康: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吸取教训,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责任,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凡是案件事实不清的不能定案,凡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不能定案,特别是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标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

      2012年1月20日

    周永康: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把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2月13日

    周永康: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心中始终装着公正的天平,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强化内外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努力使人民法院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2012年4月6日

    周永康:“清网行动”消除了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伸张了社会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现。

      2012年4月17日

    周永康: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关心重视司法所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012年6月26日

    周永康:资产追回是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犯罪的重要环节和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腐败犯罪日益呈现出有组织、跨区域的特点,特别是对于跨国跨地区流动的腐败资产,如果不能及时追缴,不仅影响受害国经济社会发展,扰乱腐败资产流入国经济秩序,而且容易助长腐败犯罪的蔓延,损害打击腐败犯罪的成效。

      2012年10月9日

    周永康:要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运用近年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经验,坚持不懈地依法按政策化解信访问题、推进源头治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CN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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