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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精简至1121项

2018-11-23 14:04:47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市政府审改办日前正式印发《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精简和优化办理方式,本市市级审批服务事项正式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精简后的事项目录已经在首都之窗公布。记者注意到,这是本市首次正式以新机构名义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取消88项审批服务

为方便市民办事,近年来,北京市不断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迄今已分13批次精简上千项行政审批事项。10月,市政府审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市级全部事项进行地毯式梳理,研究进一步精简和优化的方案。

最终,此次精简涉及本市60个市级部门和单位。通过直接取消、整合、简化办理方式、实行单列等方式,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精简率约51%。

88项审批服务直接取消,比如市教委的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新专业备案、北京地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转学确认;市公安局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年度审核、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补贴个人信息变更等。

对112项“零办件”和7项列入北京市禁限目录的事项实行单列,如病残儿医学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

上千项审批事项被整合

对于部门之间能够采取“一个部门统一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受理部门发证”的方式办理或可以由一个部门牵头受理,通过政府内部推送信息等方式办理的事项,予以整合。这部分主要由16项精简至3项,比如原来由6个部门分别实施的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8个事项,此次整合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到住建委一个部门办理。

对于部门内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相近,能够采取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方式办理的事项,也予以整合。1176个审批服务事项被精简至351项,比如市人力社保局经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类审批共有12项,包括单位委托存档管理服务、档案查阅服务、个人信息变更服务等不同类别,整合后变成1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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