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满:让互联网成为中拉共进和民心沟通桥梁

2017-10-31 15:53:37  宣讲家网    参与评论()人

互联网既是国际交往交流的新手段,也是国际交往交流的新空间。中拉虽然相隔万里,隔洋相望,中拉互联网界应当也完全可以顺应数字技术革命浪潮,通过互联网架设中拉交往交流桥梁,让互联网成为横跨万里海洋遥遥相连的中拉发展合作和共进桥梁、民心沟通相知和理解桥梁。

站在新起点上,深化中拉互联网合作包括新媒体合作需要把握好“四个共同”:

一是共同服务中拉关系大局。中拉媒体关系是中拉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是中拉关系的重要发展要素。中拉互联网合作包括新媒体合作应把握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大局,为中拉关系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为推动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有效的贡献。同时,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人类在网络空间的命运息息相关,中拉互联网合作包括新媒体合作应服务于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二是共同推动中拉文化交流互鉴。互联网是传播人类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的重要载体。中拉互联网合作包括新媒体合作应发挥互联网传播平台优势,推动中拉优秀的历史文化交流互鉴,让中拉人民了解彼此优秀的历史文化,推动中拉人民情感交流、心灵沟通,推动中华文明与拉美文明在交流互鉴中不断实现新发展。

三是共同夯实中拉互联网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不断充实合作内涵。开展联合传播和协同报道,推动网络新闻产品互换,相互转载网络新闻资源,合作创办品牌传播产品,联合开展网络采访活动,加大对彼此的网络报道力度,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对方各领域新闻和“中拉合作故事”,使中拉人民对彼此的认知更加立体丰富。加强互联网从业人员交往,互学互鉴,交流彼此在网络传播领域的有益经验,合作开展互联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分享网络技术进步,推动共建网络传播和服务技术平台,共同提升跨地区传播能力和竞争力。

四是共同提升中拉互联网国际话语权。互联网的全球化特性赋予了中拉互联网合作的特殊意义与价值。中拉互联网合作包括新媒体合作应着眼向国际社会传播健康、正义、正能量的思想观点,提升中拉互联网和新媒体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推动构建全球网络空间舆论新秩序;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加强协调和配合,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使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中拉人民,造福人类。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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