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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党校召开"宪法亮点面对面"专题研讨交流会

2018-04-13 09:46:57  宣讲家网    参与评论()人

学习贯彻两会精神,提高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与领导能力

——北京市委党校召开“宪法亮点面对面”专题研讨交流会

2018年全国两会是一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等多项重大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对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校作为党的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有责任在第一时间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2018年两会精神。北京市委党校作为首都党校在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中坚持首善标准,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活动形式,重视培训实效,除要求教师在授课内容中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还组织了学术报告、专家论坛、学员讲台、专题座谈、送课进基层、学员实践调研等系列活动。

4月8日下午,北京市委党校召开“宪法亮点面对面”专题研讨交流会,这既是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系列活动的关键一项,也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的重要抓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翔教授,北京市委党校局级研修班、局级进修班、中青班、正处任职班的学员代表,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政治学、党史党建教研部教师通过主旨发言、问答互动的方式就现行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的热点重点问题开展面对面的热烈交流。

张翔教授以历史为坐标,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既现行宪法的制定与历次修改与一系列影响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国家战略结合起来,深刻指出我国宪法是中国道路一百多年艰难探索的历史成果、革命成果和建设成果的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与国家目标的集中体现,有力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进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认识的不断深化,中国宪法也在保持基本稳定性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发展变化。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体现了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诉求,饱含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景。张翔还从国际视野的角度出发指出通过合宪性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是现代国家的通行做法,回顾了我国宪法监督的历史发展,深入解读了十九大报告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深远用意。

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金国坤教授指出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完整表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强化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了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完整表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强调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深刻体现了宪法修正案是如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进而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活动准则,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科研处处长鄂振辉教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是深化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个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设立监察委员会就是出于这样的顶层设计。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及其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包括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做出了规定,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这些规定必将进一步推进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之取得进一步的实效。

教务处处长吕廷君教授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的地位,决定着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的治国理政思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这是我国的政党制度优势也是中国共产人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对我国政权本质属性的描述,因此要“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领导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宪法中的落实,是中国共产党善于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也是党依宪执政的重要表现,必将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做出制度性贡献。作为领导干部要学习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在实践中提高宪法意识和领导能力;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不断学习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北京市第14期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学员、北京市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杨同志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将宪法精神落到司法实践中。在履职过程中保持政治警觉,树立敏感意识,对涉及“宪法内容”的案件,要依法妥善处理。要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完善流程设计,提高宣誓质量,真正将仪式感转化为责任感和真诚的信仰。同时,要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协作与制约,做好工作衔接。

北京市第5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北京市高院行政庭庭长娄宇红同志指出,作为首都法官,要深切领会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内涵,要把宪法的精神渗透到所有审判程序和实体依据中,只有悟懂参透宪法的实质内涵,才能真正理解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及含义,才能面对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条分缕析,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两位学员代表的发言使研讨交流会从文本走进现实,特别是出席会议的各位教师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同与会专家与学员代表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观点交流,燃起了研讨会的小高潮。

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袁吉富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要特别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他提出,作为首都党校教师,要进一步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和法治理论提供智力支持;要深入跟踪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及其实践进程,要下大力气关注北京法治建设进程;同时也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基础理论研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接下来,北京市委党校还将围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乡村振兴战略大文章”“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等主题继续开展专家学者与领导干部之间的面对面交流活动。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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