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才厚人死不会“案消”

2015-03-16 08:57:0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当中,“审判徐才厚”已不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徐才厚案就此终结,其案情会向社会公布,其身后的腐败网也终将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3月16日凌晨新华社发布消息,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早在去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才厚病亡,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应该说这个消息并不是那么突然,因为徐才厚身患重病的信息早已公布。想起2014年10月28日中国军网曾发表评论称:“党中央没有因为他身患重病而在党纪处分上放他一马,中央军委自也不会在军规执行上手下留情。病魔无情,人道有义。徐才厚被调查后,军队仍对他进行积极的救治和护理。不知道徐才厚在病榻上,是否为有负于党和人民而感到羞愧?”

不知徐才厚在生前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羞愧过,但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死有余辜”这样的狠话已不符合当前这个时代的文明尺度,其罪再大,在死后进行道德鞭笞都毫无意义。对徐才厚本人来讲,他的一生已然翻了过去。

然而,“死者为大”并不是鼓励人人做乡愿,是非在任何时候都是要讲的。徐才厚本人因死亡而免于审判,但他牵出的整个腐败关系网不得不继续清查,其人其案在军中的恶劣影响不得不继续清理。这只“大老虎”身后的众多“中老虎”、“小老虎”,如果认为可以松一口气了,那一定是打错了算盘。

习近平去年曾两次谈起徐才厚案。一次是10月31日,习近平在“新古田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和严肃看待徐才厚案件,深刻反思教训,彻底肃清影响。另一次是12月14日,习近平在视察南京军区时指出,要深刻吸取徐才厚案件的惨痛教训,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彻底肃清徐才厚案件的恶劣影响。要以徐才厚、谷俊山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引以为戒。几天前就在刚闭幕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总后勤部政委、上将还表示,抓出徐才厚、谷俊山这样的大贪巨奸,是习近平主席决定、督办的。

时至今日,汲取教训、肃清影响、警戒干部,当不会因徐才厚的病故而告终,从中央的举措来看,徐才厚一死,并不意味着就此“案消”。这不是纠结一个人的功过是非,而是高悬法律之剑,明辨法与非法的严格界限。不仅为徐才厚全家上一堂法治课,更让全军乃至全体官员明白贪腐红线切不可碰。

徐才厚案进入公众视野之后,军报、军网、人民日报等机构相继发表多篇评论文章,对其案件的定性不可谓不重,“国妖”“两面人”“前所未有”“大奸巨贪”等等。这些评语其实都等待着法庭审判来最终证实。现在,通过起诉和审判来公布其贪腐罪行已无可能。但军事检察院既称“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预见的是,有关方面将来会在适当时机向社会公布案情。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当中,“审判徐才厚”已不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徐才厚案就此终结,其案情会向社会公布,其身后的腐败网也终将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徐才厚的身后之名,尽由生者评议,这其实也是一种审判,人心和历史的审判。而审判结果更多取决于他生前的所为所为,亦不失为一种公平。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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