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雾霾将持续到27日

2014-02-24 11:52:31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条

    经预测,2月23日至27日,本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3]88号)规定的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

    请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Ⅲ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1)重点污染排放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采取限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加大巡查力度,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立即停止超标排放。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加大巡查力度,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立即停止超标排放。

    (3)停止所有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中心城区道路每日机扫,隔日水洗1次;中心城区以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

    (4)机动车每日限行一组(两个)尾号,具体限行办法由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实施。

    (5)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6)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7)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8)外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Ⅲ级响应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公众要做好自身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同时,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燃放烟花炮竹、祭祀烧纸等行为;停止开放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责任编辑:cn007)
关键词:雾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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