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严打暴恐通告:30天内自首可从轻处罚(1)

2014-05-25 07:11:0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5月23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举行誓师大会,展示反恐决心。

    京华时报讯昨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要求有4类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30天内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者,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通告明令,有组织、领导参加、实施或者煽动实施暴恐活动的,非法制造、贩卖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的等4类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可争取宽大处理。凡在通告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通告鼓励、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对知情不报、窝藏、包庇、资助上述违法犯罪分子,或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从严追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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