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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受损房屋按1.3倍房价收购:先还清房贷(1)

2015-09-09 06:17:58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天津爆炸核心区集装箱摆放区域。

天津爆炸核心区集装箱摆放区域。

8日,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进入第28天,共发现遇难者162人,较前一日增加1人。当天上午,滨海新区相关部门就受损严重小区居民关心的住宅收购、蓝印户口等诸多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选择收购房屋的业主,收购价格将按照房价的1.3倍执行;在房屋被收购后,原房主符合蓝印户口办理相关条件的可继续保留,但是学区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原学区不再保留。

□动态

新发现一名遇难“其他人员”

8日,记者从事故现场新闻中心得到消息,截至9月8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62人,较前一日增加1人。

新发现的遇难者为“其他人员”。截至目前,已发现的162名遇难者全部确认身份。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3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5人。目前,尚有失联人员11人,其中包括公安消防人员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人,其他人员3人。住院治疗人数248人,其中危重症3人,重症5人。累计出院550人,较前一日增加7人。

环境监测方面,9月7日14时至9月8日14时,事发地警戒区外环境空气5个固定点,警戒区周边500-1000m区域内4个流动采样点,共采集样品14个。监测结果显示,氰化氢、硫化氢、氨等污染物均未检出。

9月7日,环保部门继续对爆炸事故周边3公里内的地表水和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海水开展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总氰化物。地表水9个监测点位中,1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且达标,检出浓度为0.006mg/L。6个海水监测点位中,2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检出浓度为0.0008mg/L、0.0009mg/L,全部达标。

记者从天津环保部门获悉,8月25日以来,事故点1公里范围外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土壤均已稳定达标,辐射环境未发现异常,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指标已达到环境背景值水平,氰化氢日检出率由事故初期的66%降至3%以下;学校、居民区和企业各项特征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未出现异常波动;天津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氰化物浓度远低于所处功能区要求。

□焦点

1“1.3倍”收购如何理解

.随着受损房屋评估机构将投票选出,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房屋处置进入实质阶段。记者8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对于选择收购房屋的业主,收购价格将按照房价的1.3倍执行。

滨海新区政府相关人员介绍,对于爆炸影响受损房屋,业主选择收购方式的,按照以8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市场价同居民购买住宅合同价相比的高值乘以1.3确定收购价格,其中“0.3”倍是另给予的一次性综合赔偿费。

业主选择收购方式的,受损住宅的原购房价格包含赠送的房屋面积因素,此次房屋评估价格亦包含赠送的房屋面积因素,因此,不再另行赔付。

滨海新区政府表示,在受损房屋被收购后,收购企业拥有对房屋的处置权,因此,业主在收到购房款前须将房屋内财产搬出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后,未搬出财产的视为放弃处置权。

2后续购房如何贷款

对于房屋收购业主的后续购房及还贷问题,目前滨海新区也出台了详细政策。目前在原住宅周边有近800套保障房可供申请,均价在每平方米6370元到8800元之间。

如果受损房屋是业主首套房,在房屋被收购后再次购买房屋,可享受首套房的相关政策。房屋处置范围内居民将受损住房出售或退回后,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时,不再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核定标准,不影响居民购房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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