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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故立案11官员 1人帮助瑞海通过安评(1)

2015-08-28 08:09: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图解27日进展。

图解27日进展。

昨日,核心区高浓度氰化物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工作人员在检查氰化物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新华社记者 郭昱 摄

昨日,核心区高浓度氰化物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工作人员在检查氰化物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新华社记者郭昱摄

据新华社电记者27日从最高检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事故调查。

多部门存在失察或监管不力

经调查发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市安监局和滨海新区安监局,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交通部一官员帮助瑞海通过安评

专案组还发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另据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8月14日以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8月20日,依法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

下一步,国务院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处理情况

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

●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

●滨海新区安监局局长曹春波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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