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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滑坡事发受纳场疑被转包 原运营商或不担责(2)

2015-12-22 07:15:5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调查 中标公司75万转红坳运营权

绿威物业称系分包

据记者了解,发生事故的系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8月,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宣布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威物业)中标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运营服务。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系张菊如,注册资本1001万元。记者检索发现,2013年至今,这家公司多次中标成为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昨天下午,绿威物业的办公室主任刘小姐称,绿威物业已经将此项目分包给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中标结果出来之前,公司就已经和益相龙谈好了合作协议。”她表示,这符合投标要求。

约定安全事故责任

记者查询发现,益相龙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为龙华美,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有两位,除了龙华美外,另一位是龙荣美。在一般经营项目里,有“清洁、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余泥、渣土及建筑垃圾受纳场、纯土受纳场的管理(受纳场执照另办,凭资质证书经营)”相关内容。

绿威物业提供给记者一份《协议文件》,“就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市场化运营的相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协议中写明,甲方(绿威物业)将一

次性向益相龙收取75万元合作管理费及因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费用。绿威物业负责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资质许可证等资料,作为投标之用。在中标且收到费用后,绿威物业将受纳场的运营管理转让给益相龙。益相龙在付清款项之后,有权单独进行项目的经营管理权,享有绿威物业所提供的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双方约定,项目的盈亏由益相龙公司承担。

此外,协议的第五条明确指出,“在经营活动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指益相龙)承担。”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13年7月21日。

昨天下午,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京华时报记者,绿威物业是将项目分包给益相龙,“并非转让”。同时,他表示采购中心对此知情。

律师认为属于转包

对此,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表示,本协议并非分包合同,而是整个经营权的转包合同。投资公司涉嫌借用了绿威公司的资质参与竞标,在中标后借用绿威的资质从事经营管理。如事故的发生确因投资公司违法行为导致,那么,两公司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只由投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释疑

20日发生的深圳滑坡事故已造成85人失联,此后,失联人数也经历数次变更。到底有多少人失联?他们是谁?为何救援进展如此之难?现场还有无可能发生次生灾害?

失联人数到底有多少?

从滑坡发生到21日19时,失联人数发生了四次变化:第一次发布为27人;到20日23时,失联人数变更为57人;第二天上午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公安局局长刘庆生通报称失联人数为91人。又过了10个小时,这个数字下降为85人。记者从获取到的一份“失联人员核查表”上看到,失联人员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来自湖南、河南、广西、江西、贵州、湖北及粤东西北地区。

一位参与救援的人员说,由于核实人数存在困难,有些还存在全家都失联的状态,一时难以确定,所以人数不断在变化。但随着核查的深入,数字会越来越准确。

 救援难度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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