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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四中全会或探讨党纪与国法"无缝对接"(6)

2014-10-21 07:15:5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制定从政道德法清理“法外之地”

    新京报:怎样解决反腐存在的“法外之地”的问题?

    马怀德: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坚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四中全会将进一步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建立科学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处理好国法和党规的关系。事实上,这项工作去年就已经启动。去年5月,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出台,其中就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党内法规应当遵循“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等原则。

    目前党内法规和法律适用对象与范围不尽相同,具体到“吃空饷”、“红包”等“法外之地”,虽然达不到贪污受贿的刑事立案标准,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不适合通过法律予以调整,但可以由党内法规加以约束。

    为有效约束党员以外公务人员行为,今后可以制定《公务人员伦理道德法》,对公务人员作出规范。制定从政道德法律,也可以解决“道德不能立法”的问题。

    新京报:我国有制定《公务人员伦理道德法》的考虑吗?其他国家对从政道德是如何规定的?

    马怀德:学界一直有这样的呼声,但是并没有列入立法规划。实际上,通过制定行政伦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和约束公务人员的行为,这已经被不少国家采用。美国、韩国、日本、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这方面的法律。比如澳门,普通人可以随时进入赌场,但是公务人员只允许春节期间进入赌场,其他时间涉足赌场就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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