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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伞破网 深挖彻查(3)

“综观查处的涉黑‘保护伞’案件,主要集中在一些实权部门、实权岗位。因此必须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国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应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既要加大一把手交流力度,也要加强重点单位班子成员、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交流,才能有效防止因长期一岗位履职被黑恶势力“围猎”,形成利益同盟。

“杀回马枪”破解打透难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宜宾饶拾元案终审宣判,饶拾元、饶孟源两名“黑老大”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饶拾元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该组织盘踞当地近20年,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饶拾元之所以能够作恶多年,在于其多年来织就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有众多“保护伞”为其提供庇护。饶拾元一案,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保护伞”22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人。

“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往往盘根错节,有的为蒙混过关,甚至找人顶包替罪。”全国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动各地全面回溯核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对进展缓慢或草率结案的逐案筛查、深挖彻查。在饶拾元涉黑案审结后,面对群众仍然有举报的情况,四川省扫黑办会同省纪委监委组织深入评查,回溯深挖出宜宾市珙县公安局原局长、政委等8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解决了惩处不到位问题,推动案件查深查透。

与此同时,各级政法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查处执法司法领域“保护伞”问题。在2020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各试点地区以案件评查为抓手,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衔接,紧盯全国、省级扫黑办督办的重大案件,紧盯“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的涉黑涉恶案件,再杀一个“回马枪”,绝不放过“漏网之鱼”。宜宾市通过对饶拾元一案进行复核,又挖出“保护伞”两人,并对问责不到位的26人重新处理。

全国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过程中,要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