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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真面目 完全由菲方“包养”(2)

2016-07-18 08:23:06  广州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这样,最终仲裁庭由4名欧洲籍仲裁员和长期居住欧洲的门萨构成。其中帕夫拉克是柳井未与中方协商代为指定的中方仲裁员代表。

破绽百出的所谓仲裁

然而,仅从最终确定的5人仲裁庭名单看,也有很多问题。

首先有必要了解一下仲裁庭的“操盘手”——柳井俊二,他指定了本案大部分仲裁员。

据各项资料显示,柳井俊二是日本资深外交官,也是日本右翼势力的代表。柳井长年担任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职务。这一职务的实质就是安倍政府智囊团的首席。其个人政治立场非常明确。此外,2001年10月,他因牵涉滥用外务省机密费受到处分而丢官赔款,其“职业道德”亦令人怀疑。

专家表示,虽然根据《公约》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在特定情形下有权组建特设仲裁庭,但其政治背景和明显的政治倾向理应构成法定回避事由。

另外,仲裁员当中,除代中方指定的帕夫拉克外,其余4人均作为其他仲裁案的仲裁员出席。其中门萨(5起)和沃尔夫鲁姆(3起)居多,门萨同时兼任三个仲裁庭首席仲裁员。

法律专家表示,这种充分参与的其他案件可能会产生严重影响,导致预设立场和预判结果的可能,一定程度上对仲裁庭的公正性造成减损。

孔令杰表示,临时仲裁庭仲裁员的背景有明显瑕疵。如沃尔夫鲁姆一直以来都比较激进,在过往案例中热衷于“造法”,即把海洋法公约上一些界定模糊的地方根据主观认识来完善补充。

更为不严肃的是,个别仲裁员和专家证人在审理过程中出尔反尔,竟然推翻自己以往长期坚持的观点。

在2015年11月关于实体问题的庭审中,菲律宾所请专家证人斯科菲尔德教授,一改以往其学术成果中称太平岛为“岛”的说法,在本案中将其定性为“礁”。斯科菲尔德还曾撰文指出,南沙群岛至少存在12个符合岛屿定义并可以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屿。然而在仲裁庭听证时,他却反口称南沙群岛没有一个岛礁可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有偿服务由谁买单

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1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仲裁庭5名仲裁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有偿服务的。

根据法律实践,一般而言,仲裁庭由双方协议组建,相关费用均摊。但在本案中,提供服务的常设仲裁法院秘书曾3次要求中菲缴纳费用,用于支付5名仲裁员薪酬、庭审房租等,维持仲裁庭日常运转。中国因不接受、不参与这一仲裁,一次也没有缴纳。菲律宾不仅缴纳了自己的份额,为了保证仲裁进行下去,还代替中国缴纳了中国的份额。

仲裁庭运转需要一笔巨额费用。据有关人士透露,本案仲裁员的薪酬高达每小时600欧元,如按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仲裁员每日薪酬为4800欧元。

目前关于仲裁案律师团队费用等,尚无公开资料可以查阅。初步核算,三年来仲裁案大概费用开支约为2600多万欧元,约占2015年菲律宾财政预算的两千分之一。这也意味着,临时仲裁庭完全由菲律宾“包养”。

以上数字和菲律宾专栏作家里戈韦托·蒂格劳的说法相吻合。蒂格劳15日在《马尼拉时报》头版发表文章说,菲律宾为南海仲裁案请律师,共花费了3000万美元。并要求美国为此“买单”。

吴士存对此表示,与国际法院法官酬劳由联合国经费支付不同,临时仲裁庭仲裁员是明码标价、有偿服务。因中国不参与,因此整个案件所有费用完全由菲方承担,背后的猫腻不言自明。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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