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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仲裁法院裁决:有权审理菲提出的南海争议诉讼

2015-10-30 09:30:38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环球网报道记者任梅子】据英国广播公司(BBC)10月30日报道,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当地时间10月29日做出裁决,声称“有权审理菲律宾就中国南海主权争议提出的诉讼”。观察家普遍认为,这项裁决可能会引起中国的强烈不满。

菲律宾称菲中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应该用这项公约来解决两国间因中国南海岛礁的主权归属而出现的争端。但中国拒绝参加海牙国际仲裁法庭所举行的听审,并坚持认为该法庭没有对这个案件的裁判权。常设仲裁法院声称,这项案件反映了“两国间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及使用出现的纷争”,因此属于法庭管辖的范围。

事实上,针对菲律宾提起和推进南海问题仲裁程序的任何做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此前曾强调,对于菲律宾无视中国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享有的合法权利,违背与中国多次确认的共识及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国已多次阐明“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这一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具体请参阅去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受权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

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根源与核心,是菲律宾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陆续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引发的领土主权争议和随后产生的海洋权益争议。中国是南海问题的受害者,但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出发,保持了高度克制。中国一向坚持并始终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这是中国的一贯做法,也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中国反对菲律宾提起和推进仲裁程序的任何做法。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绝不接受强加于中国的任何方案,绝不接受单方面诉诸第三方争议解决办法。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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