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8月31日电 (记者 朱晓颖)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31日在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苏将由民政部门向部分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共计6770人,增发的省级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人民币。
今年8月,根据中央要求,中国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共计5万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记者从江苏省民政部门获知,目前中央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已下达各地。
江苏增发的2500元/人省级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是在中央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基础上由江苏配套发放的。
此次江苏发放补助金的对象共四类: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据侯学元介绍,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抗战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5%计发,省定标准为10199元/年(国家标准为6532元/年);在乡抗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100%计发(最低十级因公为10%,最高一级因战为100%),省定标准为5799元/年~57985元/年;在职抗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执行国家标准,为4980元/年~52360元/年;在乡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参照抗战复员军人的标准予以救助。
侯学元表示,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江苏民政部门将对属于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进行走访慰问。
此外,今年江苏安排805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活动,安排6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医疗巡诊活动,“将重点安排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目前已完成今年计划任务数的70%以上”,侯学元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