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世越号”沉船救援现场(韩联社)
中新网10月27日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7日下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今年4月发生沉船事故的“世越号”客轮的15名船员进行了最后一次法庭审理。
检方在庭上要求法院判处“世越号”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15至30年有期徒刑。
检方对包括船长李某在内的4人适用了杀人罪和杀人未遂等嫌疑,对三副和操舵手适用了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嫌疑,对其余9名船员适用了遗弃致死、致伤嫌疑。
“世越号”沉船事故的首次庭审于6月10日举行。船长李某和14名船员作为被告出庭。其中船长等4人被控杀人,另外11名船员涉嫌业务过失导致客轮沉没与遗弃致死。庭审期间仅有一人认罪,其他人在庭上均一语不发。
7月28日,韩国法院对“世越号”沉船船长和船员开庭审判,生还学生首次出庭作证,称“事发时没有得到船员和海警的救援”,要求对弃船而逃的船员予以严惩。
4月17日,韩国“世越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船上载有476人,生还者只有172人,遇难和失踪人员多为高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