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1日讯进入冬季,天气严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火灾风险大幅增加。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呼吁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众自觉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冬季消防安全
提示
30条
一、冬季防火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示,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公安部正在全国开展今冬明春防火专项行动,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取暖。
3、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一旦着火,切勿贪恋财物,应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二、家庭防火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2、公安部消防局提示,冬季天气寒冷,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3、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用明火查漏,可以用肥皂液查漏。
5、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三、工厂企业防火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示,节日期间,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3、工厂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4、公安部消防局提示,冬季天干物燥,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