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军事检察院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电 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案,军事检察院于2014年3月31日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
解读
疑涉后勤装备采购 或涉军事机密不公开审理
昨日,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军事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意味着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军队法律专家欲晓解读审理谷俊山案诉讼法律问题时表示,案件依法由军事法院管辖,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审理,但案件可能涉军事机密不公开审理。
案件依法由军事法院管辖
由军事审判机关管辖军人犯罪的案件,是世界主要国家通行的做法。但受法治传统、法律文化、治军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千差万别。
在我国,军事法院作为专门人民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根据国家司法权统一行使的原则,军事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或授权确定管辖范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履行审判职责。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军事法院对军内人员犯罪的案件依法行使审判权,军内人员主要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谷俊山作为军队现役干部,军事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军事法院提起公诉,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审理
无论是军事法院还是地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都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律规定,谷俊山案件也不例外。现行刑事诉讼法是2012年修订的,使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更加科学完善,有利于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从目前披露的案情信息看,谷俊山案件应当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检察院提起公诉,军事法院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决定受理后,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将起诉书副本在开庭十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根据审理工作需要,合议庭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对回避、证人出庭等程序问题征求控辩双方意见。按照诉讼法规定,案件开庭审理要有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必经程序。如果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比较多,开庭或持续数天。
此外,或因公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以及被告人身体原因无法出庭等事由,导致案件延期或中止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鉴于谷俊山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如果经上一级军事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三个月审限。
或涉军队后勤装备等机密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从目前披露的案情信息看,谷俊山案件可能涉及军队后勤装备的生产、采购等情况,或因涉及军事秘密,军事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军事秘密作为国家秘密的重要内容,关系国家安全,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此类案件,符合国际司法惯例。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因道德、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理由,可不使记者和公众出席全部或部分审判,但任何判决都应公开宣布。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之基本一致。对于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公布不公开的理由。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谷俊山案件或因涉及军事秘密不公开审理,符合法律规定。当然,不公开审理并不是“秘密审判”,除庭审不公开外,一审法定程序都要严格执行,审判活动还要受上级法院、检察机关监督,被告人辩护权和上诉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审理。 据中国军网
声音
军队是拿枪杆子的,不能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查处谷俊山案件是军队法治建设一次重要的司法实践,从案件查办到提起公诉,以及即将展开的审理工作,向我们展示了法治精神的力量,对惩治腐败行为,震慑犯罪分子,确保部队纯洁巩固,必将起到积极而长远的作用。
--军队法律专家欲晓
(原标题: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