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2012年,时任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涉嫌在土地出让中违规操作,为他人投资房地产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
20日,审计署官网发布了一则公告,其中,披露了“大老虎”王珉的案情。
“2016年8月,中央纪委、原监察部经与其他问题线索合并调查,给予王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这一消息,应是首次披露。
王珉系被审计“揪出”
王珉被披露落马,是在2016年3月4日,当时王珉已经转任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委员。
换句话说,公众获悉王珉落马的时间虽然是在2016年,但早在落马四年前,他因“涉嫌在土地出让中违规操作,为他人投资房地产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就已经引起了审计署的注意。
2015年4月,审计署将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将这个线索和其他问题线索合并调查,之后王珉被双开。
有什么其他线索?不妨结合“双开”通报看。
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公开妄议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顶风违纪,对抗组织审查
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从利益输送中获得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