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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治安总队原副队长被捕 被搜出千万元连号大钞(1)

2014-02-27 07:53:23    新京报  参与评论()条

四川治安总队原副队长被捕 被搜出千万元连号大钞

原标题:川治安总队原副队长涉重大受贿被捕

    2月7日,春节放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会议,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主持,所有厅科级以上干部参会。当时会场气氛凝重。会议通报了数起四川省公安系统违法案件,其中最严重的一起是李荣飚案。

    18天后,2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四川发布”消息,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重大受贿犯罪,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已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李荣飚,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民爆企业主等人的财物。四川省公安厅多名官员称,李荣飚于去年8月已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涉嫌受贿3100余万元。

    而李荣飚同时还担任省工程爆破协会(后简称爆破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有官员称,李荣飚涉嫌利用爆破协会敛财。

    “搜出1100万连号百元大钞”

    四川省公安厅处级官员李力(化名)回忆,他最后在公安厅大楼见到李荣飚是在去年8月初。平时李荣飚逢人总是摆出笑脸,但那一次却很沉默,心事重重的样子。

    据了解,官方通报前,省公安厅的部分官员早就得知李荣飚案发。

    李荣飚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去年7月29日,四川省公安厅网站发布的一条消息显示,当天上午,李荣飚等向上级汇报了工作。

    此后的8月份,省公安厅多名官员就听说李荣飚被举报,公安部纪委将其带走调查。

    2013年12月底,四川省公安厅的督导巡视工作总结会,侍俊曾向巡视组成员通报李荣飚案的部分细节。

    一名副厅级巡视组成员说,会上通报称:李荣飚作为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分管治安管理支队、枪爆管理支队等业务部门,利用职权向民用爆炸物企业等受贿3100万余元。

    “在自己监管的行业中犯罪,涉案金额巨大,是很严重的犯罪案件。”该巡视组成员评论。

    李力称,某了解李荣飚案详情的省厅领导曾私下提起,办案人员从李荣飚办公室搜出500万余元现金,从其家中搜出600万余元现金,总计现金1100万余元。“搜出的都是连号的崭新百元大钞。”

    上述说法得到两名公安厅处级以上干部的证实。

    四川公安厅内部一名处级干部告诉新京报记者,“据说,3000多万元贿赂大都是李荣飚自己交代的。他还对办案人员说,把收的贿赂交还后,希望能做回民警。”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李力的证实。

    “检查合格后还得塞好处费”

    李荣飚自2010年起,担任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分管治安管理支队、特种行业管理支队、枪爆管理支队等。其中民爆企业是其重点监管对象。

    国家对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

    凉山州一位高姓矿业老板告诉新京报记者,申请购买开矿用炸药,需经公安机关层层审批和检查,最后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枪爆科批准发放购买许可证。

    德阳市一家烟花爆竹燃放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需要的燃放许可证,跨省运输证,均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发放。

关键词:受贿 李荣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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