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新闻专题报道 > 诚信万里行活动 > 正文

赢了官司、输了房产 房产纠纷执行难该如何破解?

2018-07-24 16:43:04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在法院的终审判决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这六年中,赵女士也多次找过法院,并通过各种渠道核实,涉案房产的执行,并不会导致王先生或其母亲无处居住。但至今,这套房屋,名义上属于赵女士合法所有,实际上却长期由王先生的母亲非法占有。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因房价上涨,卖家反悔而引发的法院裁判执行困难,赵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

北京男子李某因卖房后不配合买方过户,还在生效判决确定其有过户、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后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履行,今年五月底,李某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4月,云南昆明男子谭某因卖房后反悔,在法院判决后,依然既不愿意卖房,又不退还房款。涉案房屋被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强制腾退。

湖北武汉一对夫妇卖房并收到房款后,赖在房子里生活六年。在被法院司法拘留之后,两口子仍然拒不交付房屋。2016年8月,法院为其寻找好租住房屋后,对该房屋依法强制腾退。

2015年,深圳一名男子后悔房子卖便宜了,法院判决后,还是赖在房屋里拒不腾退,甚至抱着煤气罐与警察对峙了5个小时。

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今年3月底,周强再次强调,要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大家也应当认识到,破解执行难,绝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近些年经济社会急剧变迁,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一些难解、甚至无解的争端与纠纷,往往被推到人民法院这一具有矛盾纠纷解决终局性的司法机关。而大量待执行的案件,仅靠人民法院有限的人力,显然难以应付。就房产纠纷而言,如何破解这其中的执行难题,就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综合题。

关键词:官司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