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新闻专题报道 > 诚信万里行活动 > 正文

公职人员成“老赖” 法院执行不手软

2018-07-17 14:08:53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执行不能一拖再拖。7月10日,全国法院第十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抓老赖”在南京开展,该案名列其中。当天晚上,执行法官前往蒋某某位于南京核心城区鼓楼区凤凰花园城的住处。房门依旧紧锁,有邻居反映,“这户人家已经有些日子不在这儿住了”。

“破门搜查!”在场法官与南京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络后,得到明确指示。锁匠好不容易打开了房门。执行法官进门后发现,房间整洁有序,一间卧室里面挂着的两个LV包十分显眼。执行法官依法搜查,发现了一些名酒和电子产品。通过网络直播,执行一幕被展现在广大网友面前。

蒋某某终于坐不住了。第二天中午11点半,他主动给承办法官打了电话。法官要求其尽快到建邺法院来解决问题,要么还钱,要么拍卖房产。当天下午3点半,执行申请人联系承办法官,称王某某已联系该公司,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双方将到法院来进行调解。

下午5点,王某某与公司代理人来到建邺法院执行局。王某某首先表态,案件的事情过错在自己,没有与法院沟通,又称蒋某某有急事无法前来,其全权负责解决案件问题。经磋商,申请人同意蒋某某夫妇分三期履行,在今年9月30日前还清所有欠款,如有一期违约,即拍卖房产。承办法官随即对王某某进行了口头警告:如违约,除拍卖房产外,将对其夫妇予以司法拘留及罚款,绝不姑息。至此,该案终于告一段落。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公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事例时常见诸媒体。公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成“老赖”,既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个案件警示我们的公职人员,作为民众的表率,心要诚、身要正,做了‘老赖’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该案执行法官表示。

《光明日报》(2018年07月17日03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