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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目标量化问责 地方污染防治攻坚战密集打响

2018-08-16 13:20:4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据相关媒体报道,“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已经启动,将从2018年6月11日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对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三个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

与此同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也于近日印发,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那么,各地如何去打“蓝天保卫战”?

北京市提出,“2018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的目标,并要求将高排放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将低排放区由六环路内扩展到全市域,促进国Ⅲ重型柴油车加快淘汰。

山西省明确,未来3年要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重点,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同样,山东省也从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用地机构调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0年,山东全省PM2.5年均浓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善目标,力争比2015年改善35%,新增2个或以上设区的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考核治污任务实施追责问责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都要求对治污情况进行考核,并严肃问责。在近期各地区发布的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文件中,“考核”“问责”也成为其重点规划内容之一。

例如,安徽省表示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江西省提出,要对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和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评价考核。

在问责方面,山西省提出,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实施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取消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制定详细的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和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尤其是,要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天津市表示将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问责,狠抓各项环保任务落实,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太原市更是规定未能完成《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11类指标,将被量化问责。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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