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展开"打散治污"专项行动

2017-09-14 16:25:53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来源标题:养殖场偷排被抓现行

没有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的企业,被称之为“散乱污”企业。这类企业的规模往往不大,但对于环境的破坏力不容小觑。9月11日,北京市环保、公安联合丰台区环保局在王佐镇、长辛店镇、宛平地区开展 “打散治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现场对涉嫌违规排放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和取证。

现场:拨开草丛臭气熏天

昨天9点,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在丰台区环保局部署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后,兵分四路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涉及VOC排放的企业和涉水排放企业进行检查,严查大气设施不正常运行、无组织排放以及利用暗管或渗井渗坑偷排等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

在驱车约1小时后,北京晨报记者跟随其中一路检查组来到了丰台区王佐镇的一处养殖场进行检查。虽然养殖场的正门看似干净整洁,但在围墙一侧的农田里,执法人员发现了问题。随着执法人员拨开了一片杂草,一阵呛人的恶臭随即散发出来。记者看到一片黑乎乎的废弃物直接堆在田地中,附近的地面还有些潮湿。

检查:现场取样或遭刑罚

据养殖场负责人称,他在此经营多年,目前饲养了大概300头生猪。“根据我们观察,这家养殖场很有可能将含有尿液和粪便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出去。”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志宽解释说,尿液和粪便直排会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环境污染。随后丰台区环保局的执法人员进入养殖场,对场内排出的废水进行了取样。执法人员表示,检测结果最快1天就能得出。

谢志宽称,根据规定饲养场要建设有固定的收集池,在采取防渗措施后,对这类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现场取样,如果查清该养殖场排出的废物确系污染物,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如果属于利用渗井渗坑排放,相关人员可能会面临5万元到20万元的罚款,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举措:发现一家整治一家

记者了解到,根据执法人员前期摸排、市民举报等线索,除王佐镇外,昨天还有三路检查组奔赴了长辛店镇和宛平地区开展环保检查,对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市环境监察总队表示,对“散乱污”企业,会发现一家,清理整治一家,对适用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按照程序进行移送,形成高效的环保、公安联动机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在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检查的同时,市环境监察总队还联合属地政府,对丰台区河西地区的非法加工砂石料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设备未拆除及夜间私自开工等企业依法查处。对丰台区3个热点网格辖区的新村街道、花乡地区、和义街道、大红门街道以及南苑街道内污染源企业开展排查,重点了解散乱污台账的完整性,热点网格台账建立情况,网格员巡查和考核制度建立及问题查处和整改等情况。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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