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题:敞开公正便民之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以改革促公开综述
新华社记者罗沙、杨维汉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公开,是衡量一国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尺,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共享“阳光司法”的温暖。
公开促公正,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于欢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山东高院通过微博对庭审以及宣判进行了全程直播,大量庭审细节、案件关键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
“通过公开的庭审,让我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公开的意义。”一名网友评论说。
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关键。曾几何时,案件的审理进程只有经办法官和书记员才清楚,当事人只能想方设法托人打听。随着“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2014年8月投入运行,这一现象正在成为历史。
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裁判文书超过3000万份,访问量接近100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
检察机关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9万余条、法律文书201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5万余条、法律文书201万余份。
司法部门深化狱务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
公安部门在25个省区市建立运行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15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13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网上轻轻一点,就能获知案件处理的流程信息。
“让大家切身感受到司法过程及其结果的公正,有效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这不仅推动了司法作风的转变,有效遏制和预防司法腐败,也促进了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促进形成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